顺丰控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20:39:38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玮顺”)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A 股股份回购并注销、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股票,以及明德控股通过合法途径出售股份的原因使得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变化累计达到了 5%。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701,927,139 股减少至 2,661,927,139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9.30%减少至 53.39%,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5.9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49,772,647 股 A
股股份以募集项目投资资金,明德控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稀释比例为4.23%。
2、上市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完成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1,010,729 股。鉴于上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未
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1,010,729 股 A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明德控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提升,提升比例为 0.12%。
3、2022 年 5 月、2023 年 2 月、2023 年 9 月,明德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分别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2,000,000 股、13,000,000 股、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减少 40,000,000 股,明德控股持股比例合计降低 0.82%。
4、2023 年 3 月 31 日,明德控股与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玮顺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明德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划转给深圳玮顺,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因明德控股实施上述股份划转,使得其名义持股数量减少 100,000,000 股,名义持股比例降低 2.04%。深圳玮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 100,000,000 股,名义持股比例增加 2.04%。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5、因上市公司变更 2022 年 3 月、9 月回购股份方案及 2024 年 1 月回购股
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合计 79,291,153 股 A 股股票需要注销,并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提升,提升比例为 0.90%。
6、因上市公司实施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开始行权,截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日,激励对象行使期权导致上市公司 A 股股份数增加 275,763 股。因上市公司实施前述激励计划,使得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累计为 0.0032%。
7、经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公司发行的 170,000,000 股 H 股股票(行使超
额配售权之前)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明德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稀释比例为 1.88%。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 2,701,927,139 股减少至 2,661,927,139 股,合计持股数量累计减少 40,000,000 股。权益变动前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为 59.30%,权益变动后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3.39%,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5.9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实 权益变动后实
股东 占上市公司当 占上市公司目
股份性质 际持股数量 际持股数量
名称 时总股本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小计 2,701,927,139 59.30% 2,561,927,139 51.38%
无限售条件
明德 2,701,927,139 59.30% 2,561,927,139 51.38%
股份
控股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小计 - - 100,000,000 2.01%
无限售条件
深圳 - - 100,000,000 2.01%
股份
玮顺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 2,701,927,139 59.30% 2,661,927,139 53.39%
注: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 4,556,440,455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 4,986,186,983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明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玮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