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竞业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13 19:31:49
股票简称:竞业达 股票代码:003005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钱瑞 张爱军 江源东 曹伟
岳昌君 周绍妮 徐伟
全体监事签名:
林清 董广元 祁劲峰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张爱军 江源东 曹 伟 张永智
李 丽 李文波 刘春丽 安尼瓦尔
杜中华 王 栩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0
四、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16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25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 27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8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9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0
验资机构声明 ...... 31
第六节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阅地点 ...... 32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竞业达 指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主承销商、保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
(2024)第 0046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 1870 8360 5150 8511
账户已收到竞业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359,999,997.21元。
2024 年 11 月 8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
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
B0435),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止,竞业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6,877,6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7.21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981,273.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018,723.6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6,877,63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34,141,086.67元。
(五)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 (以下简称“ 《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由《募集说明书》中的“不超过 46,817.9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36,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7,069,701 股(即本次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452.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 行对象 申购 报价情 况, 本次向 特定 对象发 行股 票的 数量为
16,877,637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17,069,701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1.09 元/股,本
次发行底价为 21.09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申购报价进行了全程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3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四)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