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新湖中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21:21:29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等
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
保值产品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资产在公司总资产中占有一定比例,存在境内外资金流 动及外币兑换需求。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外汇 资产负债状况、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及外币兑换需求,充分利用远期结 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 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本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交易金额
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境内外资金流动及外币兑换需求,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中,公司预计可能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生上述业务,中信银行系本公司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人士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3、公司将在参考多家金融机构相关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后谨慎选择交易对方。中信银行是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 A+H 股商业银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较多,公司预计可能与其发生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 A 股和 H 股上市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法定代
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2.93 亿元,注册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主要股东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比例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A 股、H 股 64.14%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 H 股 24.78%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A 股 4.39%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2.08%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股 0.55%
注:本公司子公司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通过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 H 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 4.682%;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 H 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 0.314%。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
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资产总计 90,525 亿元,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总额 6,023 亿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 2,059 亿元,净利润 670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原董事黄芳女士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中信银行董事。
3、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5、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方必须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参考多家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后谨慎选择交易对方。
中信银行是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 A+H 股商业银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较多,公司预计可能会与其发生相关交易。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新湖中宝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