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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9 21:20:40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世贸大厦 28 楼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
6.00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8.00 《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或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11、13、14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9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 5-14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3、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现场登记/邮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28 层
邮政编码:20005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所有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公司/
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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