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长国)
公告时间:2024-04-28 15:44:35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长国)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3 年 10 月生于江西南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动物遗传育种与繁
殖博士。历任中国农科院家禽所助理研究员、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出 亲自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席次 出席 席次数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刘长国 6 6 2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其中,共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次数 见和建议
1. 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
战略委员会 1 2023年4月 摘要的议案》; 一致通过所有
18 日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议案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本人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董事会 意见 意见
时间 事前认可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届次 类型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同意
2023 年 第二届 1.关于续聘会计师 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 4 月 21 董事会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同意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日 第八次 意见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同意
会议 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独立意
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同意
独立意见
8.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同意
员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
2 2023 年 董事会 - - 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7月6日 第九次 2.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 同意
会议 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第二届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同意
2023 年 董事会 告的独立意见
3 8 月 24 第十次 - -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日 会议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023 年 第二届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4 9 月 22 董事会 - -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
日 第十一 立意见
次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件,了解行业的政策及市场变化,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度讨论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不定期以线上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部进行交流。通过按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舆情资讯》,持续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