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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纯)

公告时间:2024-04-28 15:36:29

金 安 国 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纯作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期内,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纯,1965年出生,经济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结业。曾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金安国纪独立董事,上海商学院客座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情况
事会次数
3 3 0 0 1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根
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决策机制,同时考察其任职能力与职务匹配度,确保公司人事决策的科学合理;对公司编制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较好的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财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日常工作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现场检查办公,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了解、掌握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人重点关注了并购子公司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天原”)和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督促公司处理好与承德天原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问题;督促上海金板经营团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上海金板盈利水平。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朱程岗先生由于退休原因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孙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提名赵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张勇博先生为独立董事。对被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我们对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特此报告,谢谢!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方纯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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