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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8:42:35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黄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梅女士因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黄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监事会对黄梅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王薇娜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王薇娜女士简历:
王薇娜,女,1985 年 3 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职
员,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薇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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