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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芳)

公告时间:2024-04-15 21:43:1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文芳,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供职于广东金融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5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即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该次股东大会。
3、发表意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号 的时间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4 月 8 日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情况说明及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3 年 8 月 10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独 同意
日 立意见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8 月 19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本人依法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以专业知识背景,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就重点审计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专业意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有效性与合理性,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健全的内控环境下运行,预防潜在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有效性与合理性,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健全的内控环境下运行,预防潜在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审查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工作总结,监控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着重审议了关于当年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设定方案,同时涵盖了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针对薪酬方案和激励计
建议。为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驱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未来,本人将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实施后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五、行使特别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实况,全面负责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执行情况,确保其健全和完善;参加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规划布局、关键环节进度以及重要审计发现等方面的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保证审计过程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从而有效维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八、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通过查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合规等相关事项,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审计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
九、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文芳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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