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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7 19:48:08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2023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运用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较好的发挥了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性。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与绩效标准,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全部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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